关于开展机械学院2025年宁波大学黄庆苗研究生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已浏览:376次 更新日期:2025-12-08
各位研究生:
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2023〕143号)及《宁波大学黄庆苗研究生助学金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宁波大学研究生黄庆苗研究生助学金有关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5-2026学年已完成资助对象认定的全日制非定向经济困难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一)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
(二)家境清寒,生活简朴,列入该学年宁波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学习努力,学位课程合格(不含补考)。
三、资助标准及名额
资助金额:每生每年0.6万元,资助名额:96名。机械学院名额为9名,三个年级均可申请。
四、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请
所有材料均由学生本人自主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在“研究生荣誉资助”应用中完成线上申请,电子材料(选票+佐证)发送截止时间在12月11日10:00,文件以“黄庆苗助学金+姓名”发送到[email protected];纸质材料(选票+佐证)提交截止时间在12月11日12:00,交到绣山工程楼217潘老师处。纸质和电子材料需要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影响评选结果,将不作为申诉理由,逾期未交视为放弃评选,不支持材料补交。
(二)学院推选
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定委员会的推选原则为:学院在充分了解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推选;原则上,首先考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特别困难者优先,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优先考虑,在困难程度相当的情况下学习成绩和科研能力优秀者优先考虑;通过决议和票决的方式推选出获得助学金的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学院在10月17日前完成材料初审,在系统中完成全流程审核(申请者需提前在网上办事大厅完成申请)。
(三)学校审定
学校对各学院报送的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及审定,确定资助名单后,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印发公文。
五、注意事项
1.本学年已获得其他捐赠类奖助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黄庆苗研究生助学金。
2.获得捐赠助学金的学生,应以适当方式表达对捐赠人的感恩之情,每年学校会制作评定情况汇报感谢册送给捐赠方。要求每人手写一封致捐赠人的感谢信并附近期生活照一张。专用信纸领取及感谢信要求另行通知。
3.黄庆苗研究生助学金预计2026年1月中旬发放,请耐心等待。为确保正常发放,学生须登录宁大内网“个人财务信息”应用,登记核对本人建设银行卡号(非本人卡不可用),确保卡号、卡户名准确、卡已激活能接收到款。如有问题携带身份证件到建行网点办理。
研工办联系人:潘老师0574-87600301
绣山工程楼217办公室
邮箱panjingjing@51cg-vip.com
研究生工作部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2025年12月8日